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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3年03月28日> > 总第202194期 > C4 > 新闻内容
坚持“查企”“督政”并重 确保国有地方煤矿集中监察执法有成效
新闻作者:于张庆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刊讯(通讯员于张庆)为深刻汲取“1·27”莒山煤矿较大透水事故教训,有效遏制国有地方煤矿事故多发势头,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对全省国有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一次集中监察执法。

  近日,由煤矿安全监察处、监察执法八处、监察执法九处人员组成的集中监察执法第二组在对襄矿集团集中监察执法期间,对襄垣县人民政府开展了地方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监督检查。检查组对地方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了检查。襄垣县委常委、副县长原伟松,襄垣县应急管理局,襄垣县能源局,襄矿集团主要负责人参加通报会。

  检查组肯定了襄垣县人民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所做的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并对集中监察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通报。针对上良煤业瓦斯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原伟松当场表态,要求襄矿集团立即制定计划,切实从源头上解决矿井瓦斯治理问题。

  通过本次“督政”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监管责任,推动了各层级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确保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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