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通讯员刘浩东)为切实将煤矿安全风险分析清、分析透,进一步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三处“四措并举”,推动风险分析研判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预防式监察。由处长召集重点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监察人员逐矿分析研判煤矿主要灾害,对各煤矿年度采掘计划、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年度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防范措施,形成辖区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分析报告,制定“一矿一策”管控措施。 二是精准执法。结合煤矿节后复工复产,每次计划监察前,由各联系监察员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分析矿井存在的主要风险、薄弱环节,各监察执法小组共同研究制定针对性现场检查方案,开展“靶向监察”,推动精准执法。 三是风险提示。每周组织召开风险分析研判会议,精准分析研判每座煤矿、每个采区、每个头面的灾害风险,由各联系监察员逐矿分析汇总,完善风险分析报告,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并向煤矿企业进行风险提示,对风险突出的煤矿及时“点对点”提醒、警示、约谈,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管控。 四是常态化督政。结合煤矿风险分析研判情况,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督促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紧盯煤矿企业存在的主要风险,督促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