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导报讯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技防应用,提高矿井本质安全水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六处对加快推进辖区煤矿井下危险区域“电子围栏”安设工作提出“三严格”要求。 一是严格把控时间节点。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辖区煤矿井下危险区域“电子围栏”的安装范围和完成时限,分阶段推进实施,确保“电子围栏”安设到位。 二是严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各煤矿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组织制定安设计划,列出专项资金,并明确职能部门逐矿推动工作落实。煤矿在“电子围栏”未投入使用前,必须加强井下危险作业区域的现场管理和人员管控。 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各监察小组把煤矿安设“电子围栏”情况列入重点检查内容,开展督导检查,及时督促煤矿加快进度,对逾期不安设“电子围栏”,或者“电子围栏”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又没有加强井下危险作业区域现场管理和人员管控,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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