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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十二处对事故企业开展警示约谈
新闻作者:邵旭康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7日  查看次数:114  放大 缩小 默认

  科学导报讯 为督促中阳县可河耐火材料厂(地下矿山)深刻吸取“8·30”车辆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十二处对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

  约谈指出,此次事故暴露出企业存在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风险意识不足、底线思维不强、运输车辆管理混乱和驾驶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要增强风险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切实将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责任意识,紧盯问题整改,持续夯实安全基础。

  中阳县可河耐火材料厂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本次约谈为契机,认真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树牢事故可防可控理念和零死亡目标,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做到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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