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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实施能源法 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
新闻作者:张翔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4日  查看次数:111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接A1版)

  四、激发主体活力,深化能源市场改革

  能源法对能源市场建设的基本原则作出规定,提出要加快建立主体多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效的能源市场体系,有助于更好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加快培育形成能源全国统一大市场。

  山西致力于发挥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全国率先转入正式运行,成为国内首家进入长周期结算运行的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在电力市场建设与改革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下一步,山西将持续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加快构建与新型能源体系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一方面,加快煤炭(焦炭)交易中心建设,定期发布权威价格指数,优化交易方式,提高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推动形成山西煤炭统一交易市场,为建设全国统一市场作出示范。另一方面,纵深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健全中长期、现货与辅助服务、零售市场衔接机制,探索开展绿电资源就地转化,推动绿电绿证交易,加快构建安全高效、竞争有序、风险可控的电力市场体系。
 

  五、强化科技创新,聚集能源发展力量

  能源法明确加强能源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和统筹布局,提出建立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实现能源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有助于山西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能源转型升级新的增长点。

  山西能源产业基础雄厚,山西充分利用这一重要场景,强化科技支撑和标准引领,积极发展能源新质生产力,累计建成的智能化煤矿、智能化采掘工作面数量均占全国35%以上;煤层气上产势头良好,产量占全国八成以上。

  下一步,山西将聚焦关键领域和重大需求,持续加强科技攻关,健全创新机制,进一步培育壮大能源新质生产力。在传统产业上,推动煤矿盾构机、采掘运输等新技术新装备迭代升级,全面提升采掘效率和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升资源配置和新能源消纳能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在新兴产业上,促进氢能全方位、立体式开发,规划布局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在清洁取暖、建筑、交通等终端能源消费领域深入推动电能替代,打造能源消费新业态。在创新机制上,开展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加快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开展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平台申报和试点示范工程。加强产学研深度对接,推动科技成果快速转化。
 

  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能源法律体系

  作为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能源法填补了我国能源顶层法律的空白,开创了能源法治“中国模式”,对其他能源单行法律起到了统筹、引领、协调作用,也为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法修法提供了重要依据。

  近年来,山西能源行业不断树牢法治思维,扎实推动法律制度建设,出台《山西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成为全国第一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省级地方性法规;修订《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完善了全省节能法规体系。

  下一步,山西将以能源法施行为契机,密切关注国家煤炭法、电力法等能源单行法律修订情况,适时开展煤炭管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修订工作。统筹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措施等制度文件的立改废释,确保与能源法律法规有效衔接,进一步增强能源法律制度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能源法是新时代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山西将以能源法为遵循,做好主动阐释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立足新起点,开启新征程,不断提升能源治理效能,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能源力量。

       山西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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